为增强我系专业内涵建设,全面贯彻学院对专业的精细化管理要求,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,经系务会讨论、研究,决定制定《机电系关于教研活动的若干规定》。
2、 每学期期初经教研室全体成员讨论制定教研活动计划,同时打印粘贴或手工书写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,不允许出现后补的情况。
3、 教研活动记录必须真实填写每次教研活动记录,不允许补填。
4、 每学期第一周与最后一周是教师坐班办公时间,要求每位教研室主任均要在所在教研室办公室办公。
5、 每周四下午专职教师按要求规定的教研活动必须参加,除本人因病请假外无故缺勤扣除基本课时1个。